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2年11月22日在公司八楼806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宪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出售千步滩度假村工程项目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出售千步滩度假村工程项目有关事宜的议案;
    三、关于召开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2年12月26日上午九时
    (二)会议地点:武汉国际会展中心三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议程:
    1、关于出售千步滩度假村工程项目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出售千步滩度假村工程项目有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制定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以上3-5项议案内容详见2002年8月17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公告。
    (四)、出席会议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截止2002年12月20日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五)、登记办法:
    凡有资格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授权委托书)于2002年12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17:00)到本公司六楼股证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联系地址:武汉市汉阳大道134号本公司股证部
    联系电话:027—84844770—1822
    传 真:027—84843197
    邮政编码:430050
    联系人:王晟琨、陈颜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26日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我们提交了出售千步滩度假村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千步滩度假村工程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关于出售千步滩度假村工程项目的报告、《关于出售千步滩度假村工程项目协议》。我们仔细审阅了上述材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询问。现就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此次资产出售是建立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表决程序合法,充分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出售资产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公司评估,并经交易双方协商,以评估值为基准商议确定出售价格。我们认为交易公平、公正。
    3、此次资产出售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4、同意本次资产出售行为。
    
独立董事:魏祥发 独立董事:夏成才    2002年11月22日 200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