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2年8月15日在公司八楼806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宪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02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2002年半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0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附件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互联网网站http://www.sse.com.cn。
    5、关于制定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附件二:《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互联网网站http://www.sse.com.cn。
    6、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及制定相关细则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为了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设立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张宪华先生、张杰先生、麻建雄先生、张晴女士和独立董事魏祥发先生组成,董事长张宪华先生为召集人。
    附件三:《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互联网网站http://www.sse.com.cn。
    7、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制定相关细则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设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副董事长魏汉华女士和独立董事夏成才先生、魏祥发先生组成,夏成才先生为召集人。
    附件四:《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互联网网站http://www.sse.com.cn。
    8、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制定相关细则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设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张宪华先生和独立董事魏祥发先生、夏成才先生组成,魏祥发先生为召集人。
    附件五:《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互联网网站http://www.sse.com.cn。
    9、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制定相关细则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设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副董事长魏汉华女士和独立董事魏祥发先生、夏成才先生组成,魏祥发先生为召集人。
    附件六:《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互联网网站http://www.sse.com.cn。
    10、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附件七:《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互联网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上第4-9项议案将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