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2003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和2003年第二次监事会会议研究决定,公司200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定于2003年6月30日上午10:30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1、召开时间:2003年6月30日上午10:30
    2、召开地点: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182号金珠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3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139条的提案,即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资产抵押、质押和为第三方担保的权限由原来的8000万元变更为不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
    2、审议公司2003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如下议题:
    (1)、审议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推荐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提案;
    (2)、审议由公司为深圳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分批次提供总额5000万美元开证额度的担保提案;
    (3)、审议续聘深圳大华天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题,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决定该事务所的报酬。
    3、审议公司2003年第二次监事会会议提交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推荐的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人选的议题。
    三、出席对象:
    1、截止2003年6月2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必须以持有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3年6月26日至6月27日下午15:30—18:30。
    3、登记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182号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891)6832913、6835988转303或330
    传真:(0891)6824804
    邮箱:cdxhsbj@163.com
    联系人:西虹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29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