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03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先儒先生召集。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会议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题;其中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
    二、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题;其中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就原《公司章程》涉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处置公司资产权限的第139条第2项"批准公司或公司拥有50%以上权益的子公司做出单项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资产抵押、质押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经审议通过,现修正为"批准公司或公司拥有50%以上权益的子公司做出单项金额不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不含10%)的资产抵押、质押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决策"。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所属控股子公司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担保的议题;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2票。
    公司董事会会议同意为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山南地区中心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两年。该款项用于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公司GMP技术改造工程。
    四、审议通过了就修改《公司章程》的议题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其中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