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次股东大会暨1996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已于1996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关于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决定将1996年度股东实际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1.6股红股。派送红股具体办法和时间由董事会安排实施。
    
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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