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本公司所属的西安R134a项目在更高战略平台上进行运作, 公司对此项目 进行了股份制改造的相关工作。就此,本公司已于2001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报》上发布了相关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 .9条的有关规定,现将西安R134a 项目的股份制改造已完成的情况向全体股东公告 如下:
    2001年7月26日, 本公司分别与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国 际)和中国新技术发展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新技术)正式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规定,中化国际和中国新技术分别购买西 安R134a项目的25%和4%的股权,中化国际向本公司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作为上述 股权转让的价款。中国新技术向本公司支付人民币320 万元作为股权转让的价款。 上述转让价款共计贰仟叁佰贰拾万元(RMB23,200,000.00元)。《协议》签署后, 本公司即进行了股份制改造的相关工作,包括政府批文、项目评估立项、资产评估、 财政部门确认评估结果、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营业执照变更等,前后共历时4 个多 月。
    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本公司于12月25日收到了中化国际和中国 新技术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共计贰仟叁佰贰拾万元(RMB23,200,000.00元), 截止收款验资完成之日,本公司对西安R134a项目的股份制改造已完成。 股份制改 造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西安R134a项目26%的股权。
    特此公告
    
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