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根据《董事意见记录表》的反馈,实到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6票,其中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对《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名称为《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该制度自即日起实施,原《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