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根据《董事意见记录表》的反馈,实到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免去次旺卓玛女士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6票,其中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工作需要, 同意免去次旺卓玛女士副总经理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免去次旺卓玛女士副总经理之职务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其决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