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5月18日,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告了《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大股东股权拍卖结果的公告》(相关情况详见2007年5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查询)。
    日前,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07司冻212号)及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青执一字第103-12号之传真件,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7,003,800股限售流通股,于2007年5月28日被青岛中院通过司法拍卖划转至自然人陈平(身份证号为310115198405010119)名下,每股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2.70元,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
    有关详细情况见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5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