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接本公司股东陕西东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的通知,该公司2003年9月17日所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南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行黄南州分行")的本公司2000万股社会法人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70%)的质押期限已经届满,该公司于2005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重新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继续将该股权质押给建行黄南州分行。
    陕西东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4508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4.12%。
    特此公告。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