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的通知,该公司为了向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贷款,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股份5404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8.916%)质押给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并于2005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
    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5404.828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8.92%。
    特此公告。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