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同仁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于1998年5月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 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人,代表股份5889.1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以举手表决 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报告、决议、事项:
    一、1997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二、1997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1997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1997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五、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1997年度实际净利润12824468.83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282468.83 元,10%法定公益金1282468.8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510403.49元,1997年度 合计未分配利润13770154.12元,董事会认为公司生产规模较小,不能形成规模效 益,为了发展规模,壮大实力,充分发挥当地廉价电力资源优势,扩大电解铝规 模投资,故1997年度未分配利润全部转入1998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无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黄南铝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黄南铝业有限公司筹建于1993年3月,1997年10月一期工程建成投产, 该公 司位于黄南藏族自治州李家峡经济开发区,公司主营铝冶铁。公司资产总额6819 .74万元,负债2999.68万元,本公司拟出资1800万元人民币收购该公司43.75%的 股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中色(南海)恒达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
    中色(南海)恒达发展有限公司1993年在广东省南海市注册,法定代表人:刘凤 江。该公司主营金属材料、矿产品、石油制品、 化工产品及原料。 公司资产总额 2293万元,负债511万元,净资产1782万元。本公司拟出资127.8 万元人民币再收 购该公司7%的股权。届时,本公司拥有该公司10%的股权。
    八、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的公司《章程》。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1997年度配股方案实施期限延长半年的议案。
    十、同意授权董事会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内(含3000万元)的投资决策权。
    以上议案均以100%的赞成票通过。
    
青海同仁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