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068元(含税),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68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68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55元。
    ●股权登记日:2003年7月29日
    ●除息日:2003年7月3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8月5日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3年6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该方案的具体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分配方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37,230,07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3,723,007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3,723,00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6,404,470元,200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6,188,529元。
    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2年末总股本186,886,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708,31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13,480,21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3年7月29日
    2、除息日:2003年7月30日
    3、红利发放日:2003年8月5日
    三、分派对象
    截止2003年7月29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结算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流通股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为0.0544元/股,由于结算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只能受理每股小数点后三位以内的红利发放,所以本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055元/股。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68元/股。
    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结算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九号永安大厦
    2.咨询电话:029-8378949转8085029-8378953
    传真:029-8378953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