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陕西东盛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盛医药")于2003年6月11日与陕西济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生制药")签署了《采购合同书》,根据该合同书的约定,东盛医药将在合同期限三年内购买济生制药生产的全部聚丙烯塑料瓶装100ml-500ml大输液。由于济生制药为本公司股东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股份54,048,28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28.92%)的控股子公司,故本次行为属关联交易。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6月14日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董事郭家学、王崇信、张斌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公司的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1、陕西济生制药有限公司系1994年9月28日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220万美元,注册地址:陕西省岐山县蔡家坡龚刘村,法人代表:屈乃良,经营范围:生产葡萄糖注射液、生理盐水、林格氏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加维他命注射液,销售自产产品。
    2、陕西东盛医药有限公司系1999年5月17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900万元,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法人代表:郭家学,经营范围:普通西药及制剂、中成药、医疗器械的销售;中药、西药、麻醉药、保健品的研究、开发。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东盛医药与济生制药签署的《采购合同书》中的交易标的为济生制药生产的聚丙烯塑料瓶装100ml-500ml大输液。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签约日期、地点、生效时间:2003年6月11日在东盛医药会议室签署,该合同书于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交易的标的:济生制药生产的聚丙烯塑料瓶装100ml-500ml大输液
    3、定价依据:执行国家定价标准。
    4、交易结算方式:东盛医药在收到产品,验收无误后,一周内办理入库手续,在3个月内以电汇或其他方式向济生制药付款。
    5、合同的有效期:2003年6月12日至2006年6月11日。
    6、此项关联交易属于东盛医药日常业务中持续经常发生的商品采购业务,预计在2003年关联交易金额可达到1600万元。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
    东盛医药与济生制药通过几年的合作,双方已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再加之济生制药软包装产品的优势,使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东盛医药的生产经营需要,并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更好的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东盛医药需与济生制药签定上述关联交易合同。
    2、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可以使东盛医药降低采购运输成本,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协议是在交易各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订立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了自愿、合理、公平、诚信原则,程序规范,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采购合同书》。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