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996年10月31日登截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青海同 仁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筹)招股说明书概要有关内容的说明和更正的公告》中, 1993年、1994年、1995年、1996年1-4月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应为136.57%、47.97 %、35.85%、4.84%。
    特此向读者致歉。
    
青海同仁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