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陕西东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为了向中国工 商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开发区支行”)贷款2000万元,其 与工行开发区支行于2001年4月12日签定了《质押合同》, 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 人股股份145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759% ) 质押给工行开发区支行, 并于 2001年4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 质押期限自 2001年4月20日至2002年4月19日。
    陕西东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法人股4508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24.12%。
    特此公告!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