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的要求, 现将本公司此次资产置换过户手续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1、截止2001年2月15日本公司已全部完成了此次资产置换的财产与财务交接及 相关产权的过户登记工作。
    2、本公司聘请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此次资产置换的法律顾问, 中银 律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此次资产置换的工作进程与实施结果进行了认证并出具《关于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的工作进程与实施结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