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票交易自2003年12月18日始,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情况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目前,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