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9月29日,上海莘闵拍卖行拍卖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864422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8%)没有成功(拍卖公告刊登于2003年9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对上述股权进一步的处置方式,本公司将及时准确地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