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转让概述
    2002年4月9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签订《资产剥离处置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1128377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5%)转让给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3元,转让金额为296763403.48元。本次转让已获财政部财办金[2001]210号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函[2002]236号文批准。转让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股份转让前后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股份转让前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112837796 32.35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86442204 24.78 武汉华原能源物资开发公司 26816000 7.69 武汉市电力开发公司 13760000 3.94 武汉建设投资公司 8629213 2.47 (2)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2837796 32.35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86442204 24.78 武汉华原能源物资开发公司 26816000 7.69 武汉市电力开发公司 13760000 3.94 武汉建设投资公司 8629213 2.47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情况
    截止目前及此前6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数量无变化,也无买卖公司上市流通股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该公司股份226911300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3.74%。本次股权转让属关联交易,已获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通过,除本次受让股份外,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