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三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部份与公 司经营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其他经营性资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议案》和武汉祥龙 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见 2001年6 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并经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见2001年7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以对武汉葛化 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40308.26万元中的38238.95万元受让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 司经评估并经湖北省财政厅确认的部份与公司经营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其他经营性 资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38238.95万元,截止目前,上述资产中经营性资产和其他经 营性资产计22469.72万元已过户至本公司,土地使用权15769.23 万元的过户手续仍 在办理中,目前未能过户至本公司名下,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四届一次会议作出决议, 该项土地使用权在过户之前暂不入帐,暂作继续租用处理。
    特此说明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