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07年5月30日、5月31日,6月1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重要说明
    本公司就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进行了自查,现就相关情况作如下声明:
    1、公司并不知悉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任何原因。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进行,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经询问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其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