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六届一次会议于2007年5月1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7人,实际出席6人,监事李惠女士委托监事尹征先生代为出席。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选举公司监事万新华先生为监事会主席;张传元先生为监事会副主席。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