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份转让概述
    本公司第四大股东宁波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与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4月10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029.6万股社会法人股以每股1.216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的价款合计1252万元。该股权转让协议经各方代表有效签署盖章后生效。
    二、股份转让前后主要股东情况
股份转让前拥有公司股份前5名股东情况(截止2003年3月31日) 单位:股 名次 股东名称 本期末持 持股占总股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本比例(%) 1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6,676,000 28.7 社会法人股 2 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13,932,000 15 社会法人股 3 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 13,392,000 14.4 社会法人股 4 宁波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 10,296,000 11.1 社会法人股 5 宁波银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70,000 1.3 社会法人股 股份转让后拥有公司股份前5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名次 股东名称 本期末持 持股占总股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本比例(%) 1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6,676,000 28.7 社会法人股 2 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13,932,000 15 社会法人股 3 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 13,392,000 14.4 社会法人股 4 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296,000 11.1 社会法人股 5 宁波银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70,000 1.3 社会法人股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未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权转让协议;
    2、高管查询复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