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七次会议于2002年11月20日在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发出表决单9份,收回9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为进一步调整公司资产结构,夯实主业,同意将公司拥有的宁波金港股份有限公司800万股份和宁波市金港信托有限责任公司350万股权一次性转让给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转让金额为人民币1840万元整。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