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五次会议于2002年9月16日在宁波云海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名,实到6名,一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行表决权,二名董事因故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为进一步调整公司资产结构,改善财务状况,同意将公司全资拥有的宁波市海之陆运贸有限公司、宁波市正大轮胎有限公司、宁波华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宁波华通工业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市华通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的股权一次性转让给宁波亚太实业有限公司。转让金额以上述公司整体资产评估价为基准作价521万元人民币,其中:宁波市海之陆运贸有限公司50万元、宁波市正大轮胎有限公司70万元、宁波华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121万元、宁波华通工业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200万元、宁波市华通汽车出租有限公司80万元。
    特此公告。
    
宁波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