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华通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二次会议于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一九九六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一九九六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一九九六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一九九六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九九六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3,526,071.81元,公司提取10%法定公积金1,352,607.18元,提取10%公益金1,352,607.18元,提取12%任意盈余公积金1,623,128.61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2,819,651.67元,本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12,017,380.50元。公司以96年度末51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剩余利润9,437,380.50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五、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名称由“宁波市华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宁波市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条修改为:公司的中文名称:宁波市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英文名称:Mingbo Huatong Group Co.,Ltd.该条款中其它内容不变。
    六、审议了调整董事会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董事李林女士、王伟方先生因工作关系辞去公司董事的申请,提议张朝中先生、赵杭生先生为公司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时须报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提案。
    会议同意聘任张朝中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八、会议同意聘任钟树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九、关于召开股东大会事项另行通知。
    
宁波市华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简历
    张朝中:男,45岁,企业管理大专毕业,经济师。曾任宁波国际建设经贸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宁波基威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有较强的企业管理经验和较先进的管理方法。
    钟树利:男,25岁,金融专业大学毕业,经济师。曾在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长期从事股证事务,较熟悉证券法规和上市公司管理办法。现任宁波市华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