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评报字[2001]32号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 评估报告书全文。
    宁波永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宁波双圆有限公司的委托, 对其下属非法人独 立核算的宁波双圆有限公司铝材厂,因计划资产重组的资产和负债在2001年6月30日 的公开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提供评估范围内资产公开市场价值的参考意见。
    我们的评估是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并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进行实地查勘、市场调查、收集有 关资料。评估采用成本加和法。
    经过评估,宁波双圆有限公司铝材厂在评估基准日2001年6月30日评估范围内资 产净值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9658751.60元,比调整后帐面值54923501. 25 元 , 增值 24735250.35元,增值率45.04%。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帐面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资产 106241644.74 106241644.74 130976895.09 24735250.35 23.28
负债 51318143.49 51318143.49 51318143.49 0.00 0.00
资产净值 54923501.25 54923501.25 79658751.60 24735250.35 45.04
    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2001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29日。
    
宁波永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锡洲
    项目负责人: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朱晴波
    评估报告复核人: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章逸游
    评估报告日:200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