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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天(8月25日、26日和8月29日)达到涨幅限制(5%),公司董事会郑重声明:截止到目前为止,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如果本公司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将及时在指定报刊上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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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