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将控股子公司运盛(上海)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拥有的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资金委托于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此项信托资金的委托期限为2004年6月24日至2005年6月28日(详情见2004年5月20日和2005年1月19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本公司2004-012号和2005-003号公告)。本公司实际支付的委托理财款为82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全部收回委托理财款8200万元和利息379.6万元。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