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5月27日上午9时在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1层多功能厅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股份数共计222,759,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3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寿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大会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以215,259,37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6.63 %,7,5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3.37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以215,259,375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6.63%,7,5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3.37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大会以 215,259,375股赞成,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6.63%,7,5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3.37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大会以 215,259,375 股赞成, 占出席会议表决96.63%,7,5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3.37%,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大会以215,259,375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6.63%,7,5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3.37%,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大会以222,759,37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0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7、审议关于推荐孙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提案
    大会以215,259,37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6.63 %,7,5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3.37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 %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孙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提案。
    8、审议关于推荐王铭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提案
    大会以215,259,37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6.63%,7,5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3.37%,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0 %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王铭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提案。
    9、审议关于推荐沈翔先生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大会以215,259,37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6.63%,7,5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3.37%,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 %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沈翔先生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大会以215,259,37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6.63%,7,5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3.37%,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大会以215,259,37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6.63%,7,5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3.37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大会以215,259,37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6.63%,7,5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3.37%,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条款》的议案
    大会以215,259,37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6.63%,7,5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3.37%,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0 %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条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汇成律师事务所的兰凌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