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998年2月15 日召开, 出席会议股东共计9522.9万股,占总股本的73.25%,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7人、监事3人出 席了会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1998年配股方案:
    一、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1、配股比例及配股总额:以现行股东13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2.307 股, 按1996年底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共计配售3000万股。
    2、配股价格浮动范围为每股6元-9元。
    3、配股资金用途:
    ①投资6000万元与苏州吴县市供水公司合作建设吴县市供水厂;
    ②其余资金投资建设上海运盛花园住宅小区。
    4、本次配股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本次配股发起股东以资产配股方案:
    1、除香港运盛有限公司按规定回避表决外,大会以3526.65万票同意香港运盛 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运盛(上海)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认购1000万股。
    2、除中国银宏发展按规定回避表决外,大会以7572.9万票同意中国银宏实业 发展公司以其在福州宏利大厦中拥有的那部分房产认购350万股。
    本决议将报福建省证管办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实施。
    本次大会经福州市世通律师事务所洪波、黄伟成律师见证。
    特此公告
    
运盛(福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