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997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四次股东大会通过了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 将公司1996年度分红事宜公告如下:
    1、分红方案:本公司1996年度税后利润共计4022.2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0 % 共计402.22万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0%共计402.22万元;提取任意公积金10%共计 402.22万元;余2815.5万元加上1995年未分配利润1248.2万元共计4063.7万元为分 红基金。1996年度分红方案为每10股送3股,共计送出3000万元,其余1063.7 万元转 入下一年分配。送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3000万股。
    2、股权登记日及除权日:本次分红股权登记日为1997年7月15日,除权日及红股 上市交易日为1997年7月16日。
    3、分红对象:截止1997年7月15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 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运盛实业股东。
    4、分红办法:本次送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自动划入股东帐户。
    5、咨询电话:0591-7542845-368
    
运盛(福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