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我公司第一大股东香港“运盛有限公司”和第三大股东“上海静安协和房地产有限公司”通知,因其为“太平协和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向“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于2003年10月20日分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分别将其持有的我公司157,415,625股社会法人股和14,625,000股社会法人股全部质押给“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分行”,占我公司股本总额的50.45%,质押期限从2003年10月20日至2004年11月30日。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