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2年5月29日下午3时在上海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5人。董事谭荣德先生、关启昌先生、吴小江先生、梁永新先生因出差在外,分别委托张利平先生、张利平先生、余永达先生、叶淼先生代为行使权利。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达到法定人数。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提名黄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并提交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提名宗瑞丽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并提交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师,并提交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确定于2002年6月30日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如下:
    1、会议时间:2002年6月30日上午9:00
    2、会议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1层多功能厅
    3、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6)审议关于提名黄冰先生和宗瑞丽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师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2年6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股东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有关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有效股权凭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必须有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地点: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1层多功能厅
    (3)登记时间:2002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4)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5)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电话:021-62870245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5月29日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宗瑞丽女士为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5月29日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黄冰先生为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5月29日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宗瑞丽,作为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宗瑞丽    2002年5月29日于上海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黄冰,作为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黄冰    2002年5月29日于南通市29日于南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