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盛(福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四次监事会于2001年8月16 日在福州外贸 中心酒店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健主持,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正文及摘要
    2.关于《2001年新增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内部控制制度》及部分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监管文件的要求。
    3.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经监事会检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 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亦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没有发现公司内幕 交易的行为,也没有损害部分股东利益的行为。
    
运盛(福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一年八月一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