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香港运盛有限公司通知,香港运盛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0股股权做质押,为上海九叶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黄浦支行向上海茸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同时香港运盛有限公司又以其持有的本公司8,000,000股股权做质押,为赵敏伟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黄浦支行向上海茸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香港运盛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07年3月30日出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