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将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股权分置改革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依据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最晚于2006年9月25日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如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将于9月25日公告停止本次股改程序,并申请公司股票于下一交易日复牌。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