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盛(福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次监事会于2001年3月21 日在福州西湖大 酒店俊彩厅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健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认真审查议案,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以下决 议:
    一、通过了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公司第八次股东大会审议。
    ⒈经监事会检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基本合法,并建立了较为完 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亦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⒉经过检查,监事会认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无保留意 见的《2000年度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⒊公司收购与转让的资产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⒋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的行为,也没有损害 部分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审查通过了200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报告
    三、通过200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特此公告。
    
运盛(福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