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2月20日发出,会议于2006年3月3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并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运盛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外资股87,332,7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5.61%的股权和同意上海静安协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社会法人股14,6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29%的股权(上述股份合计为101,957,7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9.90%)转让给上海九川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180万元。
    原《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34101.0182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即运盛有限公司、 中国银宏实业发展公司、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南京钢铁厂(其所拥有的公司股份已部份转让)、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其所拥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转让)]共发行7312.5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97.5%。”
    现修改为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34101.0182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即运盛有限公司(其所拥有的公司股份已部份转让)、 中国银宏实业发展公司、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南京钢铁厂(其所拥有的公司股份已部份转让)、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其所拥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转让)]共发行7312.5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97.5%。”
    本条款的修改经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自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有关股份转让交易并办理完毕相关股份过户手续后生效。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公司股东。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以上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达不到的,公司在5日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
    现修改为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条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20日以前通知公司股东;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公司股东。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以上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达不到的,公司在5日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
    本条款的修改自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06年4月7日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6年4月7 日上午9:30时
    2、会议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1层多功能厅
    3、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并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条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6年3 月3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股东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有关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有效股权凭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必须有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地点: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1层多功能厅
    (3)登记时间:2006年 4 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4)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5)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电话:021-62870245
    021-62719804
    传真:021-62870246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3月6日
    注:授权委托书由报纸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