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控股股东贵州金江航空液压有限责任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于2006年6月2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613号),同意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方案。
    特此公告。
    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