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 每股派发红股0.3股(含税)
    ● 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0.5股
    ● 流通股个人股东红利、红股应缴个人所得税一并从现金红利中代扣,完税后流通股个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004元
    ● 股权登记日:2003年8月13日
    ● 除权除息日:2003年8月14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3年8月1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8月20日
    一、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3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二、利润分配及转增方案
    1.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41,990,017元,提取法定公积金4,199,002元,提取法定公益金2,099,501元,加上2001年年未分配利润72,392,158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8,083,672元。
    以公司2002年末183,181,658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派0.8元现金(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为每10股转增5股。
    2.发放年度:2002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3年8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三星石化"股东。
    4. 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8元。
    5. 每股送红股0.3股。
    6. 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5股。
    7. 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现金红利和股票红利按20%的税率应缴税每股0.076元,一并从现金红利中代扣,完税后流通股个人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0.004元;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和非流通国有股及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0.08元。
    三、 分红及转增具体实施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03年8月13日
    2. 除权除息日:2003年8月14日
    3.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3年8月15日
    4. 红利发放日:2003年8月20日
    四、分红派息及转增对象:截止2003年8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三星石化”股东。
    五、 分红派息及转增实施办法:
    1. 非流通国有股及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 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3.红股及转增股本在除权日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将所分派的股份直接计入股东帐户。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增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24,196,028 +37,258,808 +62,098,014 223,552,850 其中:1.国有股 97,407,925 +29,222,377 +48,703,963 175,334,265 2.法人股 26,788,103 +8,036,431 +13,394,051 48,218,585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股 58,985,630 +17,695,689 +29,492,815 106,174,134 三、股份总数 183,181,658 +54,954,497 +91,590,829 329,726,984
    七、实施前述分配方案后,按新股本329,726,984股摊薄计算的2002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13元。
    八、咨询方式及咨询机构:
    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10-63574758
    传真: 010-63574757
    九、备查文件目录:
    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