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 本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现将本公司1996年度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1996年度公司净利润21329131.15元,提取法定公积金2132913.12元,提取 5% 的公益金1066456.56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129761.47元, 加上年度结 转2657725.07元,股东实际可分配利润为20787486.54元。本公司1996 年度分红派 息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股,计送出5007610元,尚余可分配利润1 5779876.54 元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另以资本公积金按 10 : 7 的比例转增股本 35053270元,公司尚余资本公积金36372361.40元。
    二、红利派发对象
    1997年5月5日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中心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三、登记日、除权日、红股上市日
    股权登记日:1997年5月5日
    除权日和红股上市日:1997年5月6日
    四、咨询地点:本公司证券办
    咨询电话:(0931)7557333 7933055
    
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