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在受让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法人股权并成为三星石化第一大股东后,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障三星石化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做到三星石化与本公司之间"五分开",具体承诺如下:
    1.资产完整。保证三星石化的资产全部处于三星石化的控制之下,并为三星石化独立拥有和营运。保证三星石化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以及独立的采购及销售系统。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参股的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有三星石化的财产。
    2.业务独立。保证三星石化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三星石化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并保证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参股的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三星石化相竞争的业务。
    3.人员独立。保证三星石化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三星石化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并使三星石化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管理体系。
    4. 财务独立。保证三星石化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及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依法独立纳税,并能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5.机构独立。保证进一步健全三星石化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三星石化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保证三星石化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本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二OO二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