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年4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决定以2001年度末股本总额18318.165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3738624.35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内容
    1、股权登记日:2002年5月23日
    2、除息交易日:2002年5月24日
    3、红利发放日:2002年5月31日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75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持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 的税率代扣个人所 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6元/股;持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 实际 发放现金红利为0.075元/股;持法人股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75元/股。
    6、发放年度:2001年度
    7、发放范围:截止2002年5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8、 红利领取办法:持有流通股的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应得现 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 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 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 待投资者 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登记公司确认后, 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 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 金红利。法人股股东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二、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931-75573337933055
    
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