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4月21日上午9: 00在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兰炼职工之家会议厅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15 人,代表股份118874790股,占公司总股本18318.1658万股的64.89%, 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874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874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874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874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54016090.41元, 根 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8587988.63元,提取法定公益金4293994.31元, 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58334923.57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469031 .04元。2000年利润分配预案:以2000年度末股本总额18318.1658万股为基数, 每 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计36636331.60元,余额62832699.44元转入下一年 度。具体实施日期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835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99.97%; 反对2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02%;弃权100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01%。
    六、审议通过聘任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874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蓖麻油、法莱迈克斯项目投资方向调整议案
    1、法莱迈克斯工业燃气装置:承诺投资金额515万元,实际投资118万元。
    由于试生产产品在市场推广中遇到很大难度,产品销售一直低量徘徊,未能产 生预期经济效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对前期投建的试验装置不再完善和扩建,并 尽可能利用以降低投资损失,未投资金暂补充为公司流动资金。
    2、蓖麻油精炼及深加工:承诺投资5180万元(其中准备贷款3000万元), 实 际投资520万元。
    经过两年种植试验和市场调研,由于农业种植受自然环境控制较难预测,同时 近几年市场变化很大,前期投资没有产生预期收益。为降低投资风险,经董事会研 究决定,对已投资金通过市场销售逐步回收,未投资金将用于公司新建项目,具体 项目待准备实施前另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88540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99.9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2071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02%。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提案
    表决结果:
    许国华女士:同意11887088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 99 .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3910股, 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01%。
    夏荣安先生:同意118874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
    牛文军先生:同意118874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成员调整提案
    表决结果:
    孙立先生:同意118874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
    徐元德先生:同意118874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
    甘肃经天律师事务所李红、刘万辉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 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