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燕探戈羽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2年7月5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02 高民终字第401号民事判决书,就北京中贸联进出口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贸联” 诉本公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详见2002年4月13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终审判决如下:
    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37336元由中贸联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7336元由中贸联负担。
    特此公告
    
北京中燕探戈羽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