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7.5.3中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公司已于2002年1月2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北京市 中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燕探戈羽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收购的补充 法律意见书》和《厦门新汇通关于北京中燕探戈羽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购买资 产、关联交易事项的补充说明》,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如期于2002年2 月5日召开。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承诺将按照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提醒投资者注意关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中燕探戈羽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