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于2001年11月2日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 并于2001年11月7日声明作废了原公司印章、原公司董事会印章、 原公司监事会印 章、原公司财务专用章、原公司合同专用章(见《中国证券报》2001年11月7 日第 十六版)。2001年11月8日,我公司依法刻制了新的公司印章、 新的公司董事会印 章、新的公司监事会印章、新的公司财务专用章、新的公司合同专用章,并于同日 启用。
    同时公司董事会再次提醒投资者及社会各界,尤其是与本公司有业务联系的单 位及个人,因现已作废的原公司印章、原公司财务专用章、原公司合同专用章仍被 自2001年9月26日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后就无使用权的人员把持,尚未销毁,请注意鉴别、防范、否则,由此产 生的各种后果自负并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中燕探戈羽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