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燕股份”或“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由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全部由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杭州宝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群实业”)以收购本公司不良债权、向本公司赠送股权及现金的方式代为支付,经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协商一致,杭州广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市逸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岩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平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上海步欣工贸有限公司等五家非流通股股东分别将其各自持有的非流通股数量的9%无偿转让给宝群实业,作为宝群实业代为执行对价安排的补偿。受让上述股份后,宝群实业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由4760万股增至5257.7万股,占总股本的32.80%。
    2006年12月25日,宝群实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杭州宝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6]275号)的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宝群实业因股权转让累计持有5257.7万股本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32.80%)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07年1月5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中杭州广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和长沙市逸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分别将其各自持有的限售流通股数量的9%无偿转让给了宝群实业,其余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的限售流通股的转让手续还在办理之中。至此,宝群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增至5167.7万股,占总股本的32.23%。
    特此公告!
    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一月十一日